我们想使儿童变得聪明、贤良、磊落的人,用鞭挞以及别种奴隶性的体罚去管教他们是不合适的。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,和到了极端的情形之下,才能偶尔使用。反之,用儿童心爱的事物去奖励儿童,去讨取儿童的欢心,也应该同样小心的避免。
——洛克〈教育漫话〉第30页
儿童一旦懂得尊重与羞辱的意义之后,尊重与羞辱对于他的心理便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刺激。如果您能使儿童爱好名誉,惧怕羞辱,你就是他们具备一个真正的原则,这个原则就会永远发生作用。
——洛克〈教育漫话〉第32页
鞭挞或呵斥是应该谨慎地避免的。它只是弥缝了目前,使伤口结上一层皮膜,对于痛楚的核心仍然没有触到。只有出自内心的羞耻心和不愿见恶于人的畏惧心,才是一种真正的约束。
——洛克〈教育漫话〉第34页
儿童的过错有时不能不加以斥责,因而斥责不独应当出之以严肃的、不任情的词句,并且应当背着别人私地里去执行;至于儿童受到赞扬的之后,经过大家一番传播,则奖励的意义就更大。而父母不宣扬子女的过错,则子女对于自己的名誉就愈看重,他们觉得自己是有名誉的人,因而更会小心地去维持别人对自己的好评。若是你当众宣布他们的过失,使其无地自容,他们便会失望,而制裁他们的工具也就没有了,他们愈是觉得自己的名誉已经受了打击,则他们设法维持别人的好评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。
——洛克〈教育漫话〉第35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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