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二生物“遗传的基本规律”一节,在高中生物教学中占有重要位置,是每年高考的必考重点内容之一,由于其内容的抽象和繁杂,使不少学生甚感吃力和无味,笔者依多年教学经验及比较其他生物教师的教学过程,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,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。
准确把握概念并把抽象的表述转化为一种贴近学生、通俗又浅显易懂的东西,学生才易理解。这部分重要概念有:
课本定义:一种生物的同一种性状的不同表现类型。解释时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:
(1)先弄清“性状”概念(回忆初中此内容)——指生物的形态特征或生理特性。例:豌豆的“茎的高度”是一个性状,“种子的形状”是它的另一个性状;人的“眼睛的形状”是人的一个性状,“肤色”是人的另一个性状。一个生物体上有很多个性状,这里仅各举两个。
(2)注意“相对性状”是“性状”的不同表现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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